【自考通知】2023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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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26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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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2023年上半年的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知已经下发,满足毕业条件的考生们本月即可申请毕业,具体通知及申请方法如下。 申请时间:5月25日—5月31日 信息确认时间:5月26日—6月1日 考生申请网址: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考生服务平台) (因后续需要整理与审核的时间,故考生毕业申请及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需提前两天) 办理方法 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中“考籍管理”菜单下的“毕业申请”项下在线申请,申请时注意认真核对本人个人信息、照片,如有问题及时修正,以免影响毕业办理; 申请时请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此照片将打印在毕业证上(照片要求见下文,推荐尽量到照相馆请专业人士按要求拍照); 申请成功的考生请打印《毕业申请表》。请务必保证毕业申请表中的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因电话联系不上,办证申请被驳回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照片要求 从本次毕业办证开始,申请毕业时须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此照片将打印在毕业证上。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考生一旦网上确认并经现场确认后,将不予更换。 请考生上传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下文)的电子照片。 如因考生误传、错传或上传的电子照片图像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导致毕业审核不通过、学信网学历注册不成功或照片信息错误等情形,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信息确认方法 考生本人(或代理人)携带打印好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及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所在助学机构进行信息确认,身份证复印件贴在申请表的相应栏。 若身份证有效期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的,请同时上交户口本考生页的复印件。 疑代考考生处理方法 1、因笔迹问题退档的考生,如需申诉,考生须在学校提交笔迹鉴定申请书,并上缴鉴定费用(每门课程1000元,2门起步),鉴定费用由各办学点代收。 若通过司法部门笔迹鉴定确定该考生为代考,则费用转交湖大自考办 ,湖大自考办再统一上交省考试院,待省自考办考籍科与司法鉴定部门结算费用后,再将发票返还,并对该考生做出停考三年处罚。 2、若司法部门笔迹鉴定确认为考生本人笔迹,所缴费用退还考生,笔迹申诉截止日期和查询鉴定结果日期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本次毕业办证中若有以往被查出代考限制了毕业申请,经重新考核通过,且达到停考三年条件的,请在5月29日前将信息报至湖北大学自考办,学校核实后统一打报告给省考试院进行解禁,超过时间将只能等下次再申请解禁。 以上内容转自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凡是已经达到本次毕业申报条件的我校自考助学班学生,将由学校老师协助完成相关申报流程。 官方认可,考试轻松,毕业无忧,欢迎广大有志自考的考生选择湖北大学江南教育教育学站自考助学。
【自考通知】2023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通知
【概要描述】
2023年上半年的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知已经下发,满足毕业条件的考生们本月即可申请毕业,具体通知及申请方法如下。
申请时间:5月25日—5月31日
信息确认时间:5月26日—6月1日
考生申请网址: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考生服务平台)
(因后续需要整理与审核的时间,故考生毕业申请及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需提前两天)
办理方法
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中“考籍管理”菜单下的“毕业申请”项下在线申请,申请时注意认真核对本人个人信息、照片,如有问题及时修正,以免影响毕业办理;
申请时请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此照片将打印在毕业证上(照片要求见下文,推荐尽量到照相馆请专业人士按要求拍照);
申请成功的考生请打印《毕业申请表》。请务必保证毕业申请表中的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因电话联系不上,办证申请被驳回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照片要求
从本次毕业办证开始,申请毕业时须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此照片将打印在毕业证上。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考生一旦网上确认并经现场确认后,将不予更换。
请考生上传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下文)的电子照片。
如因考生误传、错传或上传的电子照片图像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导致毕业审核不通过、学信网学历注册不成功或照片信息错误等情形,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信息确认方法
考生本人(或代理人)携带打印好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及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所在助学机构进行信息确认,身份证复印件贴在申请表的相应栏。
若身份证有效期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的,请同时上交户口本考生页的复印件。
疑代考考生处理方法
1、因笔迹问题退档的考生,如需申诉,考生须在学校提交笔迹鉴定申请书,并上缴鉴定费用(每门课程1000元,2门起步),鉴定费用由各办学点代收。
若通过司法部门笔迹鉴定确定该考生为代考,则费用转交湖大自考办 ,湖大自考办再统一上交省考试院,待省自考办考籍科与司法鉴定部门结算费用后,再将发票返还,并对该考生做出停考三年处罚。
2、若司法部门笔迹鉴定确认为考生本人笔迹,所缴费用退还考生,笔迹申诉截止日期和查询鉴定结果日期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本次毕业办证中若有以往被查出代考限制了毕业申请,经重新考核通过,且达到停考三年条件的,请在5月29日前将信息报至湖北大学自考办,学校核实后统一打报告给省考试院进行解禁,超过时间将只能等下次再申请解禁。
以上内容转自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凡是已经达到本次毕业申报条件的我校自考助学班学生,将由学校老师协助完成相关申报流程。
官方认可,考试轻松,毕业无忧,欢迎广大有志自考的考生选择湖北大学江南教育教育学站自考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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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的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通知已经下发,满足毕业条件的考生们本月即可申请毕业,具体通知及申请方法如下。
申请时间:5月25日—5月31日
信息确认时间:5月26日—6月1日
考生申请网址:考生服务平台
(因后续需要整理与审核的时间,故考生毕业申请及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需提前两天)
办理方法:
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中“考籍管理”菜单下的“毕业申请”项下在线申请,申请时注意认真核对本人个人信息、照片,如有问题及时修正,以免影响毕业办理;
申请时请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此照片将打印在毕业证上(照片要求见下文,推荐尽量到照相馆请专业人士按要求拍照);
申请成功的考生请打印《毕业申请表》。请务必保证毕业申请表中的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因电话联系不上,办证申请被驳回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照片要求:
从本次毕业办证开始,申请毕业时须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此照片将打印在毕业证上。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考生一旦网上确认并经现场确认后,将不予更换。
请考生上传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下文)的电子照片。
如因考生误传、错传或上传的电子照片图像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导致毕业审核不通过、学信网学历注册不成功或照片信息错误等情形,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信息确认方法:
考生本人(或代理人)携带打印好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及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所在助学机构进行信息确认,身份证复印件贴在申请表的相应栏。
若身份证有效期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的,请同时上交户口本考生页的复印件。
疑代考考生处理方法:
1、因笔迹问题退档的考生,如需申诉,考生须在学校提交笔迹鉴定申请书,并上缴鉴定费用(每门课程1000元,2门起步),鉴定费用由各办学点代收。
若通过司法部门笔迹鉴定确定该考生为代考,则费用转交湖大自考办 ,湖大自考办再统一上交省考试院,待省自考办考籍科与司法鉴定部门结算费用后,再将发票返还,并对该考生做出停考三年处罚。
2、若司法部门笔迹鉴定确认为考生本人笔迹,所缴费用退还考生,笔迹申诉截止日期和查询鉴定结果日期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本次毕业办证中若有以往被查出代考限制了毕业申请,经重新考核通过,且达到停考三年条件的,请在5月29日前将信息报至湖北大学自考办,学校核实后统一打报告给省考试院进行解禁,超过时间将只能等下次再申请解禁。
以上内容转自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凡是已经达到本次毕业申报条件的我校自考助学班学生,将由学校老师协助完成相关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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